善用儲蓄可免於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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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學院一項調查顯示,逾半受訪家長估計子女今年將獲得約1001至3000元利市錢, 但有逾六成半家長擔心,子女將利市錢即時花費在娛樂消遣或購買消費品。有理財專家建議,子女在新年間發利市「橫財」後,家長宜趁機向子女灌輸理財觀念。

子女年齡愈長自由度愈高

香港家庭教育學院於農曆新年間訪問了609名家長,幼稚園、小學、中學家長各佔約三分之一。調查顯示,有6%幼稚園家長將利市錢交由孩子自由處理,但至於小學和中學家長,則分別有六成和八成受訪者,將利是錢交由子女自由處理,可見隨著子女年齡增長,父母給予的自由度亦相對增加。當被問及認為子女會如何運用利市錢時,近七成受訪家長認為子女會即時花費在娛樂消遺或購買消費品上。

花費予自主權學權衡

此外,香港家庭教育學院主席狄志遠分析,家長並未將儲蓄的觀念傳給子女,使孩子自由使用利市時,子女即用於吃喝玩樂。狄志遠籲家長教子女將利市錢分成三份,奉行三個S原則,即花費(Spending)、儲蓄(Savings)、捐助(Sharing),家長再按子女年齡和家庭環境與子女協議,除將錢儲蓄外,用於購買有意義的物件,並將一部分捐給有需要人士。

學院董事葉建源透露,有小學教師反映不少學生常向同學借錢購物,甚至衍生金錢爭執。葉建源表示,年輕人「刷爆」信用卡、拖欠大學貸款、申請破產數字上升等,均顯示了孩子欠缺理財觀念,家長應及早開始教育。他提醒,隨著子女年齡增長,將要求更大自由度,建議家長可讓孩子在「花費」上享有自主權,讓孩子透過格價、決定購買什麼物件等,學習權衡利益。「有時他可能做錯決定會後悔,但亦是很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