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本身就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借是情分不借是本分,但是借錢必須打借據,如果到時候朋友借錢不還的話,這還是個證據。
借錢這件事,大家都經歷過,但每次借完錢之後我們總是少不了一番感慨:什麼借出去的是錢,收回來的是仇人。
什麼借錢的是大爺,討債的是孫子。借錢傷感情,不借還是傷感情。在日常生活當中,借錢,是需要謹慎的,要不然呢,錢收不回是小事,還惹得一身麻煩,被別人抱怨不夠朋友,這樣的事太常見了。
俗話說得好:借急不借窮,但是作為你的好朋友,親戚,同學,人家大老遠的跑過來,不借給他總感覺不好意思,借給他又怕收不回。建議你在借錢給別人之前一定做到三思。
不管錢借給誰,一定要白紙黑字有憑有據的,不要不把他當回事,萬一將來對方賴帳,你張嘴說不清,或者說,人家再反咬你一口,你怎麼辦?建議憑證一定是要有的,如果是銀行轉帳,一定要註明用途。協商好歸還日期,如果大家都能接受,那就借,如果接受不了,那就拒絕吧。如果是有息借款,一定要在憑證上標識出來哦。
另外很多人在向你借之後會這樣子跟你說都是好朋友,還打什麼借據。如果真的是好朋友就不會說這樣的話,如果有那個朋友這樣跟他說,我即使有也不會借給他,找人借錢還這麼硬氣,都不知道是誰給他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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