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車和私人抵押物品借錢借了5萬元。約好最晚一週把車給我(口頭承諾)現在事情已經過去離約定時間還款半年了,車子仍然放在別人手裡。我們當時手寫了一份協議按了個指印。(錢未過我手)現在朋友不還錢給別人。我可以通過什麼方式把車拿回來嗎?
看協議這麼簽訂的,如果你在這個借款中提供了擔保義務,抵押物為車輛,那在沒有還款完之前是很難拿到車的。
私人借錢約定的抵押物品如果不是相應的違禁品那麼也是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如果是違禁品或者是不允許交易的一些東西比如說珍貴的野生動物或者是自己的家人等等,這些都是沒有法律效應的並且是違法的。
這個就算是你看人不准的學費啦,幸運只是車子,不是房子。也可以選擇報警,之前先套一下你那個所謂朋友的話,作為證據吧,不過這個不一定行,因為你沒有直接證據錢不是拿的。
這種情況只能起訴了,因為沒經過你的手但是用的你的車,所以只能利用法律解決,別人不會因為是你的車而損失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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