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借貸合約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存在合約法第五十二條的情形。 《合約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約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約,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存在《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約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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