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王子出訪旅費『捉襟見肘』 曾向保鏢借錢

英國查爾斯王儲2007年時曾向警方派出的安保團隊『借錢』數千英鎊用以支付『國外旅費』,後來補還。英國媒體翻出這段『舊賬』,還打趣說,英國女王向來以不帶現金著稱,她的長子查爾斯似乎也受到同樣的困擾。

英國《獨立報》根據掌握的一份官方文件翻出這段『舊賬』。這份文件顯示,查爾斯王儲的安保團隊2007年曾使用警務系統專門發行的信用卡為他墊付一筆用於出訪國外的『旅行費』,共計2744.34英鎊(約合4470美元)。

倫敦警察局2007年12月4日收到英國王室償還這筆『旅行費』的支票,並於12月17日兌現。

查爾斯王儲2007年11月曾和妻子卡米拉‧帕克‧鮑爾斯出訪土耳其和烏干達。不過官方記錄和媒體報導未指明這筆『旅行費』是否出自那次訪問。

一名來自倫敦警察局的消息人士說,安保人員為王室成員等『重要人物』墊付費用、受保護物件事後償還是『正常程式』,沒什麼稀奇。

曾為戴安娜王妃擔任保鏢的倫敦警察局警員肯‧沃爾費說,對他和以前同事而言,這種事情已是慣例,很平常。他曾多次為戴安娜墊付費用,如支付餐費和酒店預訂費。

保鏢墊付通常發生在非官方或私人場合,主要出于安保考慮,盡量維護王室成員的私密空間。正式出訪時發生的墊付通常由王室成員各自辦公室補還。

負責監督警察執法的倫敦警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珍妮‧瓊斯說,這種警方為王室掏腰包墊付費用的行為『完全無法接受』。她說:『如果他們有東西要付款,就該由他們的辦公室出錢,要不就把自己的現金或信用卡交給安保人員。他們不該指望倫敦警察局為他們旅費之類的開銷掏腰包,事後想起來才借錢。』

瓊斯認為,這件事再次暴露了英國警務系統信用卡使用混亂的問題。

警員涉借錢貴利放貴利

兩名現役警員與一名前警員因牽涉放高利貸(貴利),3人昨在九龍城法院受審。控方案情透露,前警員涉嫌向高利貸借錢後放高利貸,又作為中間人介紹兩名現役警員借高利貸。

被告為前警員楊志威(38歲)、已暫被停職警員金華傑(48歲)及戴耀輝(41歲),3人均否認控罪。

控罪指3人於2005年7月至07年2月,串謀他人以年利率115.2至360厘放債。根據法例,任何人以超過年利率60厘貸款,即屬犯罪。

交委任證副本借錢

債主梁國雄供稱,07年向廉署投訴有警員向他借貸後放高利貸,他早前已承認共9項放高利貸等罪等候判刑。05年中,梁稱因與楊志威的弟弟是好友,故答應借2萬元給當時是警察的楊,但不收利息。

同年7月,楊未能還錢並欲再多借2萬元,又建議支付每月2000元利息。梁坦言因貪心而答應,惟借據上表示不收利息,楊又交出警員委任證等副本。針對此筆債項,楊付了約1萬多的利息。

同年11月,楊再向梁國雄借錢,並問他坊間借高利貸的利息,梁回應若本金是1萬元,每10日的利息為1000元,楊則表示「如果係咁都有得諗下喎」,楊欲再借5萬元被拒,並提議找幾位同袍分擔風險及寫下協議書,內容指他們合資一間投資財務公司,由梁提供資金。

其後楊找來3名同袍交出警察委任證等副本,梁以為楊是為了借錢給他人,梁後來借出貸款,利息每月5000元。06年1月,楊找來另外幾名同袍簽協議書,兩度再向梁借錢5萬元,梁只收到共約2.5至3萬元利息。

梁國雄另指於05年11月,透過首被告認識同是警察員的次被告及第三被告,並向二人各借出1萬元,一個月後二人連本帶利償還1.1萬元。控方又指出,第三被告另涉找人假扮債主向另一名警員放高利貸,年利率高達360厘。聆訊今續。

借錢找上門

資金大舉流入香港,政府再三重申,關注資產泡沫。官員言者諄諄,但能否敵得過市場洪流,則要事後才有答案。

熱錢流斥,客觀效果是銀行水浸,現在存錢在銀行,早已無息可收,最新情況,則是鈔票找上門來。

最近新股上市,有興趣用孖展申請認購,固然有低息融資可借申請,遇有甚誇張的是,你不去申請,銀行會致電,用各種理由,譬如銀行周年紀念,借錢二、三十萬元,只象徵式收取一百元費用。有人計過,銀行收取一百元,還要做一大輪文件工作,根本等如白做,這樣招客,一來是存款太多,借不出去變成白蝕;二來是希望你拿了錢用來消費或投資,借開繼續再借,所以先做無錢賺的生意。

銀行這招有沒有效果?香港人對錢銀比較認真,尤其銀行只會選記錄好的客戶再出手,這類人未借錢會先諗怎還錢,不過,總有人見「平錢」送上門,會借點用來買股票又好、買外匯又好。

只要熱錢繼續流入,銀行鼓勵有質素的客戶借錢,招數只會有多無少,所以有投資界認為,雖然政府叫人留意泡沫,但「大水衝倒龍王廟」,銀行水浸下,怎肯大幅收緊按揭?樓市、股市無人炒,最頭痛的恐怕是坐在冷氣房的銀行大班,這個情況下,你說樓市、股市會不會降溫?

今天我們沒有借錢吃飯

還有一天才發薪,我的口袋裏只剩下六十七元,教我怎樣過這二十四小時呢?

我跟兒子住在元朗的村屋,他今年十六歲,學業成績很好。住村屋是因為租便宜,也方便兒子上學,學校就在我家附近,只要步行五分鐘便到學校正門。最重要的是住村屋不用付管理費,每月省卻數百元。

我在尖沙嘴一家茶餐廳工作,每月薪金五千多元,母子倆就靠這收入過日子。每月租金花掉工資的三分一,每天上下班的車資花去五十多元,幸好午飯是公司送的,不用借錢,不然兒子的書簿、校服、眼鏡、上網及買電腦的費用便沒有著落。

我不敢奢望甚麼,只希望這微薄的收入,可以令我和兒子有飽飯吃,可以開開心心過一天。我最怕自己或兒子病倒了,看公共門診麼?預約電話總是打不通;打通了,那冷冷的聲音總是告訴你,所有籌都已派出。看一次私家醫生,承惠二百五十元,差不多相當於我們一家五、六天吃飯的費用。

我們不准自己病,病了也盡量不去看醫生,不然那個月便很難過,尤其是那個月有三十一日,加上最後一天是假期,情況便會像今天一樣,口袋裏只有五、六十元。

記得一年前,我以為發薪在即,便把錢花光,只剩下上班用的車資,反正回到公司便好,下班前老闆發薪,經濟便會得到改善。沒想到那天老闆病了沒有回來,不曾發薪,害得我連回家的車資也沒有,只好硬著頭皮向同事借錢,那種感覺一點也不好受。因此無論多艱難,我一定要預留來回的車資。

窮人的日子就是這樣,有瓦遮頭、有飯吃便可以過日子。看電影、唱K、吃牛扒、逛主題公園這些玩意總跟我無緣。

政府的扶貧計畫、退回電費、退回差餉、減稅、四大支柱、六大產業也好像與我無關。我的收入太高了,無法享受綜援;我的學歷太低了,在甚麼產業都要講求學歷的今天,似乎也沒有可讓我參與借錢的空間,惟望兒子將來可以受惠便好了。

我對生活沒有要求,只要繼續有工做,不減人工就好。放假,本想留在家裏弄頓美味的飯菜給兒子吃,沒想到米缸是空的,到超市買包米也要數十元。還是兒子聰明,他買了麵包回來,只花了十多元,夠兩人吃兩餐。麵包伴我煮的菜也不錯,今天我們沒有吃飯。

人肉搜尋主角借錢懸紅求清白

正當政府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諮詢,建議將網上惡意使用他人資料列作刑事罪行之際,網上再發生匪夷所思的集體欺凌事件。

有女網民在討論區留言聲稱和21歲城大學生阿軒相戀後懷上對方骨肉,但被拋棄及推落樓梯導致小產。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網民發動「人肉搜尋」,把阿軒的電話號碼、照片、住址,甚至上課時間表等個人資料搜尋出來,更在facebook開設群組圍攻,4日來有逾2.8萬人加入。堅稱指控是虛構的阿軒連日不敢上學,每日收到逾200個來電騷擾後已報警求助,其父母則「懸紅」10萬元找尋「受害少女」現身。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檢討諮詢期將於本月底結束,有律師指出,現時法例無法規管網上惡意使用他人資料,不過,修例後,網民今次的行為將屬犯法。有互聯網業界人士擔心類似個案不斷發生,將成為政府收緊言論自由的藉口。

事件始於上周二,多個網上討論區有人轉貼文章,內容由一名聲稱是「中五女生」的人所寫,自認在網上認識阿軒後相戀並發生關係,懷孕後男方卻離她而去;其後她到男方寓所外等候時被他推下樓梯小產,文中透露了阿軒的全名。

不久,有留言自稱認識阿軒並批評他的品格,亦有自稱是阿軒前度女友的網民指他無禮貌、見異思遷;有自稱為阿軒大學同學的網民說他借錢不還;而更誇張的是有自稱「援交女」的網友聲稱阿軒曾借錢召妓但拒用避孕套及付款。

聲討阿軒的facebook群組在上周二晚上設立,有網民把阿軒的電話、地址、電郵地址、博客等張貼出來,甚至找到他在大學的上課時間表。截至昨晚11時,群組參加者逾28,000人,遠超早前大熱的「曾蔭權不代表我」群組的約9000人;阿軒的名字日前更成為雅虎搜尋器頭5位熱門字眼。

不敢上學 日接200來電 「生不如死」

阿軒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上周二下午發現成為網上故事主角,「初時睇篇文,都覺得個男仔咁衰,睇到最後竟然見到自己個名」。連日來,阿軒被網民未審先判,他把手機調校至「無聲」狀態,每日收到逾200個來電,一半匿名,「有人粗口怒罵;有人就扮BB聲說話:『爸爸做咩唔要我?』」阿軒不少照片亦被人找出來「改圖」嘲笑。

阿軒聽說同學間也流言眾多,多日來不能入睡,極度困擾,「真係生不如死」。過去三天,阿軒不敢上學,上周二已即時報警,其後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求助。

阿軒堅稱,除了他的個人資料屬實之外,所有網上故事都是虛構,「例如有人話我欠他借錢,事實上我根本不認識他」。他表示,早前和女友分手,懷疑被惡意中傷,曾致電對方詰問,對方回應稱:「你自己同警察講。」

父母懸賞10萬元尋「受害少女」

「如果我推人落樓梯,當然係傷人罪」,他為表清白,表示若真有其事,願被警方拘捕。早前有人致電阿軒家中「玩電話」,他的父母亦知道此事並感到憤怒,昨在網上「懸紅」10萬元尋找「女事主」,呼籲她向警方報警及現身對質。

阿軒說,報案時警方著他暫時保持沉默,以免發布消息者修改資料,因此一直沒有回應批評,直至前晚收到電台節目邀請才決心作出回應。警方發言人說,11月3日下午接獲阿軒報案,案件暫列作「電話滋擾」處理,私隱專員公署則不評論個別案件。

城大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事件中沒有任何證據證實阿軒犯法甚至事件曾否發生,但網民照單全收,反映網民沒有求證習慣,令網上世界成謠言溫床。他指出,網絡欺凌是新式罪行,特點為不易求證、傳播速度快、精神傷害大,學術界仍未研究出阻止機制,但一般建議受害者應主動澄清事件,努力公開言論抗衡,令更多人明白真相。

律師涂謹申表示,現時沒有法例可以追究這種行為,但受害者應盡速要求有關網站刪除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